2名校长被处分!株洲通报4起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典型案
株洲通报4起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领域典型案例
近日,株洲市纪委对4起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领域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。
炎陵县城南小学教师黄月秀、唐慧群、黄燕萍违规补课案。
2017年9月至11月,黄月秀违规组织其所授班级8名学生在城南小学一年级4班教室内进行有偿补课,与家长商议补课费为每人350元/月,截至案发时暂未领取费用;2017年9月至11月,唐慧群、黄燕萍违规在炎陵县某小区他人开设的辅导班担任辅导教师,约定薪酬600元/月,并介绍其所授班级14名学生前往该辅导班补习,截至案发时暂未领取费用。2017年12月,炎陵县教育局决定:给予黄月秀、唐慧群、黄燕萍行政警告处分。
2
攸县新市镇大同桥中学何岭完小原校长彭三清、原教导主任谭桂芬违规发放福利案。
2016年下学期,经彭三清、谭桂芬同意,该校违规招收一年级旁听生8名,学费500元/人,共计收取4000元且未入账。收取全校学生伙食费130人,而实际入账125人,2750元伙食费未入账。违规款共计6750元。2017年上学期,彭三清、谭桂芬向11名公办教师每人发放福利600元,合计发放6600元。2017年11月22日,攸县教育局决定:给予彭三清、谭桂芬行政警告处分,责成大同桥中学免除去彭三清何岭完小校长职务,对何岭完小教师予以批评教育,违规款6750元全部上缴财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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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元区雷打石学校违规向学生收取教辅资料复印费、违规代收商业保险费案。
2017年,天元区雷打石镇教育党支部书记兼雷打石学校校长林太泉,雷打石镇教育党支部委员兼雷打石学校副校长陈紫阳、谭桂华,雷打石学校办公室主任唐伟4人通过召开行政会议集体决定:向学生收取教辅资料复印费3933.5元、代收2017年商业保险费55950元,其中商业保险获利回扣款5345元,违规金额共计9278.5元,列入工会收入。2017年12月,天元区纪委决定:给予林太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给予陈紫阳、谭桂华、唐伟党内警告处分。
4
芦淞区株洲外国语学校教师王英、邹栋、谭玲玉违规征订教辅材料案。
2017年5月,时任株洲外国语学校初一年级组长王英、副组长邹栋和数学教研组长谭玲玉擅自违规征订目录外教辅材料《名校课堂(数学科)》,截止案发时暂未向学生收取教辅材料费用,教辅材料《名校课堂(数学科)》6月已发放至学生。2017年12月,芦淞区教育局决定:给予王英行政警告处分。2017年12月,经株洲外国语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决定:给予邹栋、谭玲玉取消2年内评优评先资格,各扣除2017年度年终奖金3000元的处理。
(株洲市纪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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